一、項目名稱
常年法律顧問服務項目
二、項目內容
(一)服務內容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服務:
1. 協助顧問單位處理各種糾紛。
2. 協助顧問單位完善各項規章制度。
3. 協助顧問單位對合同進行規范管理。
4. 為顧問單位提供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服務。
5. 為顧問單位清理債權、債務。
6. 協助顧問單位處理關于經濟方面所涉及的法律問題。
7. 協助顧問單位處理關于人事勞動爭議方面所涉及的法律問題。
8. 為顧問單位資產、財務、建工等重大經濟活動方面提供法律服務。
9. 對顧問單位員工進行法律培訓。
(二)服務方式
1. 顧問單位有事約請。
2. 通過電話、郵件、微信、QQ等方式為顧問單位提供咨詢或書面服務。
3. 參加顧問單位召集的法律顧問會議,集體研究重大涉法事項并提供法律意見。
(三)服務要求
1. 能盡職盡責履行顧問單位法律事務,提供及時、高效的法律服務。
2. 及時反饋顧問單位提出的法律服務要求,能組織專業人士進行法律項目專業分析論證,提供明確法律意見。
3. 制定法律服務工作計劃,按要求提供法律服務工作報告。
4. 積極配合顧問單位進行法制宣傳培訓,提高顧問單位法治管理水平。
5. 積極對顧問單位發生法律糾紛進行分析研究,提出法律救濟意見,協助單位進行非訴處理。
6. 對單位發生法律訴訟案件,參照同行業收費標準提供優惠。
三、材料遞交要求
(一)比選文件的組成
1. 事務所簡介(包含事務所規模、業績等)。
2. 提供相關資格文件。
3. 擬派法律顧問團隊人員名單,不低于2人。(姓名、性別、從業年限、資質情況、主要業績等)。
4. 報價書。
5. 服務內容及服務方式。
(二)比選文件的簽署及規定
1. 比選文件必須由法人代表簽署。
2. 比選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電子版一份。如果正本與副本不符,以正本為準。
3. 比選文件的正本必須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寫或打印,并注明“正本”字樣,副本可以用復印件。正、副本均需加蓋鮮章。
4. 比選文件不得隨意涂改和增刪,如有修改錯漏處,必須由簽署比選文件的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
5. 比選文件因字跡潦草或表達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比選人負責。
(三)材料遞交要求
1. 邀請人于2025年4月11日將比選邀請公布于中國科學院成都分院網站。
2. 材料遞交時間:于2025年4月14日9:00前遞交的報名材料均為有效文件,逾期遞交均不予受理。
3. 邀請人收取的與本次比選有關的一切資料概不退還。主辦方將組織評委對材料進行評審,得票最高者為中標單位。入選者將電話通知,未入選不再另行通知。
聯系人:彭老師 電話:028-85232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