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名稱
常年法律顧問服務項目
二、項目內容
(一)服務內容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服務:
1. 協(xié)助顧問單位處理各種糾紛。
2. 協(xié)助顧問單位完善各項規(guī)章制度。
3. 協(xié)助顧問單位對合同進行規(guī)范管理。
4. 為顧問單位提供知識產(chǎn)權方面的法律服務。
5. 為顧問單位清理債權、債務。
6. 協(xié)助顧問單位處理關于經(jīng)濟方面所涉及的法律問題。
7. 協(xié)助顧問單位處理關于人事勞動爭議方面所涉及的法律問題。
8. 為顧問單位資產(chǎn)、財務、建工等重大經(jīng)濟活動方面提供法律服務。
9. 對顧問單位員工進行法律培訓。
(二)服務方式
1. 顧問單位有事約請。
2. 通過電話、郵件、微信、QQ等方式為顧問單位提供咨詢或書面服務。
3. 參加顧問單位召集的法律顧問會議,集體研究重大涉法事項并提供法律意見。
(三)服務要求
1. 能盡職盡責履行顧問單位法律事務,提供及時、高效的法律服務。
2. 及時反饋顧問單位提出的法律服務要求,能組織專業(yè)人士進行法律項目專業(yè)分析論證,提供明確法律意見。
3. 制定法律服務工作計劃,按要求提供法律服務工作報告。
4. 積極配合顧問單位進行法制宣傳培訓,提高顧問單位法治管理水平。
5. 積極對顧問單位發(fā)生法律糾紛進行分析研究,提出法律救濟意見,協(xié)助單位進行非訴處理。
6. 對單位發(fā)生法律訴訟案件,參照同行業(yè)收費標準提供優(yōu)惠。
三、材料遞交要求
(一)比選文件的組成
1. 事務所簡介(包含事務所規(guī)模、業(yè)績等)。
2. 提供相關資格文件。
3. 擬派法律顧問團隊人員名單,不低于2人。(姓名、性別、從業(yè)年限、資質情況、主要業(yè)績等)。
4. 報價書。
5. 服務內容及服務方式。
(二)比選文件的簽署及規(guī)定
1. 比選文件必須由法人代表簽署。
2. 比選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電子版一份。如果正本與副本不符,以正本為準。
3. 比選文件的正本必須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寫或打印,并注明“正本”字樣,副本可以用復印件。正、副本均需加蓋鮮章。
4. 比選文件不得隨意涂改和增刪,如有修改錯漏處,必須由簽署比選文件的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
5. 比選文件因字跡潦草或表達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比選人負責。
(三)材料遞交要求
1. 邀請人于2025年4月11日將比選邀請公布于中國科學院成都分院網(wǎng)站。
2. 材料遞交時間:于2025年4月14日9:00前遞交的報名材料均為有效文件,逾期遞交均不予受理。
3. 邀請人收取的與本次比選有關的一切資料概不退還。主辦方將組織評委對材料進行評審,得票最高者為中標單位。入選者將電話通知,未入選不再另行通知。
聯(lián)系人:彭老師 電話:028-85232070